香港一名22歲男子因販賣物品於20月XNUMX日被捕 非法吸食電子煙產品。 由於尼古丁電子煙油被作為藥品進行監管,這名年輕人每次違規將面臨兩年監禁和 100 萬美元罰款。
一名22歲男子因非法銷售三種品牌含尼古丁電子煙油被捕(“ 果醬怪獸“,”忍者人“ 和 ” 水果粉碎“。)
在接到公眾投訴後,衛生部發現這些電子液體正在社交網絡上出售。 為了查明到底出售的是什麼,購買了樣品進行實驗室分析。 政府實驗室的測試結果顯示,所有樣品都含有尼古丁。 雖然衛生部門的調查仍在進行中,但該供應商因非法銷售毒藥和未經註冊的藥品而被警方逮捕。
事實上,根據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》(第138章),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油被歸類為藥劑,需要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發售。 此外,這些產品只能在註冊藥劑師的監督下在藥房出售。
非法銷售和持有第一類毒藥和未經註冊的藥品屬於刑事犯罪。 每項違法行為的最高處罰為 1 萬美元罰款和兩年監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