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一晚上,議會社會事務委員會恢復了普通煙盒的規定,這一規定已被參議員取消。 正在審查衛生法案的代表們還投票支持了其第 5 條第十一條,這使得該法案對公司具有強制性, 提供為電子煙保留的空間 .
某些地方禁止“吸電子煙”
事實上,該條款規定了一項禁止“ 吸電子煙 “ 在裡面 ” 封閉式集體交通工具“ , 這 ” 教育機構和用於接待未成年人的機構 “和” 集體使用的封閉和有頂棚的工作場所”。
在最後提到的兩個地方,因此 在企業“ 為使用電子煙設備預留的位置可供電子煙使用者使用”。
反對派稱“不適用”
義務 ” 完全不適用 » 激怒了伊勒-維萊訥省議員吉爾斯·勒頓 (Gilles Lurton)。 “ 如果我們要求吸電子煙的人到外面吸電子煙,就像目前吸煙者所做的那樣(……),我完全承認。 但強迫公司創建一個特定的地點是我很難理解的事情……”。
« 法國公司可惜了 ! 他們需要(……)有額外的限制嗎?!”,上薩瓦省共和黨代表伯納德·阿科耶也提出抗議。 “ 那麼公司裡沒有規定必須有吸煙的地方,但有義務有吸煙的地方嗎?“,憤怒的UDI Arnaud Richard,質疑“ 連貫性 » 來自文本報告員、社會主義者杰拉爾·塞鮑恩 (Gérard Sebaoun)。 “ 很快,我們將禁止嚼口香糖或吃糖果! »
為了證明他的修正案的合理性,後者解釋說,從技術上講,“ 想像可以吸煙的地方比想像可以吸煙的地方容易得多”。 Gérard Sebaoun 肯定電子煙是“ 戒菸的好主意“,贊成電子煙,但不” 辦公室內”。 因此他提出了強迫公司提供場地的想法。
辯論相當緊張,伯納德·阿科耶特別問道:“ 如果我們有呼吸的權利 » 而 LR 議員 Valérie Boyer 則表示她擔心“ 很快,我們將禁止嚼口香糖或吃糖果! »
如果代表們決定在公開會議上對該法案第 5 條之十一進行投票,則該規定將適用。 半圓的爭論 將於16月XNUMX日開始.
資源 : 左旋磷酸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