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新聞發布會上,衛生部長 Lydia Mutsch 介紹了經政府委員會在 11 年 2006 月 6 日的會議上同意後,2016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修訂的煙草控制法的主要變化。
事實上,政府計劃提供“ 在社區層面通過法規後,對反菸草法進行了調整,特別是在電子煙方面”。
適用於電子煙的製度與適用於傳統捲菸的製度一致.
為了保護公民和消費者的健康免受電子煙的潛在風險,該法案規定在禁煙令適用的地方禁止“吸電子煙”。
電子煙構成潛在的健康風險,尤其是因為它的主要成分。 事實上,在吸入和排放的蒸氣中發現了有害的有機化合物,因為它們有毒或致癌。 不同濃度的丙二醇、甘油和尼古丁是主要成分。 電子煙油釋放的刺激性物質被歸類為對消費者及其周圍的人有毒,但程度低於傳統捲菸。
此外,由於電子煙的使用模擬了實際的吸煙行為,這可能會刺激開始吸煙,尤其是在年輕人中。 那 ”重新規範化也破壞了吸煙在社會上的形象,並破壞了數十年來為建立明天的無菸社會所做的努力。
最後,該項目對電子煙的投放市場、煙油的含量、煙油中尼古丁的濃度、填充單位的體積、信息消費者和廣告等諸多方面進行了規範。 .
資源 : 政府.lu